計畫執行方法及特色
1.資金:
斯德哥爾摩執行智慧城市相關計畫之資金並非來自一般年度預算,而是由前一年度市府所累積之財政盈餘支應。各部門提出智慧城市相關計畫,而市議會及執行委員會評估通過後提供資金挹注(類似投資銀行角色)。如此作法可使各部門進行智慧城市規劃時免受預算所限制,僅須考量成效。
2.採購:
斯德哥爾摩在進行智慧城市計畫之相關採購時,擺脫以往向單一廠商購買解決方案之作法,而改由市政府公開待解決之城市問題,讓民間各界自由發想解決方案,在良性競爭下篩選出最合適之規劃。
3.影響評估:
斯德哥爾摩每年針對市民進行問卷調查,蒐集其對市政服務之品質、效率等十大項意見,作為社會影響力之評估依據;此外,針對得到資金挹注之政府計畫,市議會亦將要求該部門估算每年可減少之支出,同時也可藉由此機會彰顯計畫執行之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