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城市發展現況分析

第二項 城市現況分析之方法

因各城市的區域文化與治理理念的獨特性,影響著城市的各項發展差異;如何進行城市現況的資料蒐集、效益分析,來釐清城市發展過程所面臨的挑戰,以進一步明確城市定位與單位分工,並善用現有的地域、建設、人力、產業,有效整合資源分配問題等,向來是各城市刻不容緩的公共課題之一,也是各國家面對的議題中,最為複雜的項目。

為客觀的衡量城市之發展現況,城市治理者在推動城市發展的過程,紛紛參考國內外各式各樣的城市指標,期待透過各種科學的方法,進行探討、分析、評估市政計畫推動的可行性,包括:市民的感受、大眾的態度、輿論的評價等。即使如此,但因評估標準各有所異或僅對單一面向進行分析,當然也影響著分析結果。

本規劃小組以「城市現況評估之構面」作為首步的思考,再選以適宜的分析工具,為城市現況進行全面性的檢視;其分析方法依項目差異,分別採用英國標準協會(BSI)提出之「城市成熟度評估」與資策會《智慧城市導入參考手冊》之指標做為衡量工具,再逐步依科學的方法定義出城市治理與智慧城市的核心價值,讓城市的資源可重複運用,並達到服務共享與效益分享的目的。

一、 城市現況評估構面

本「三創」推動框架之基礎定義認為,城市治理必須具備「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私協力」等合作要素,強調城市經營之共同參與的精神,因此城市現況的評估面向也涵蓋以下項目(圖10,「以智慧城市為本的「三創」推動框架」城市現況評估構面):

1、城市定位:

因各地方政府的城市位階不同,必會造成建設程度上的項目差異與發展落差。進行城市規劃時,首先須要瞭解的是城市特性、競爭力,以及探討過往解決方案及未來所面臨的挑戰,再逐步勾勒出城市願景,方能邁向成為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城市區域。

2、市民需求:

延續「城市定位」的評估構面,儘管智慧城市的議題探討通常定義在國家層級,但城市治理卻是一個全球趨勢議題,而國家的人口分布通常也都集中於「都會型城市」,故城市發展與市民需求是息息相關,不論是公共設施建設、市政服務、政策推動的理念上;正因如此,城市治理者為獲得市民的意見回饋,也普遍使用民意調查進行城市現況的回饋分析,但單一地參考民意調查結果,客觀度不足又恐造成政策的粗糙,難以成為施政方向的指南針,也易導致治理方向的偏差。

承上所述,本規劃小組認為除了民意調查方式外,城市需求的蒐集,必須多角度並創新管道,才能解決跨越城市組織的本位問題;在英國標準協會(BSI)PD 2101:2014(2.2)之措施方案描述中,亦建議選定外部專家組成工作小組,為市民帶來真實的利益;故臺北市政府積極建構「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PMO)之專責單位,發展主動蒐集民意的執行機制,方能有效的全面性蒐集市民真實的需求,精確的發展城市規劃的方向;有關「市民需求」評估構面之進一步說明,可參考本章之第二節-第三項「需求蒐集方法」與第四節「蒐集需求機制」之內容。

3、產業特性:

各城市特有的產業群聚也造就城市的競爭優勢,產業結構也影響著市民生活習慣、消費方式、城市經濟,延伸影響著城市治理方式,故產業鏈對於推動城市經濟具備舉足輕重的角色;若是以智慧城市的角度來探討,則是以ICT資通訊科技為基礎,但卻也非偏重單一產業項目的供需面。

例:臺北市,在臺灣屬於大型化城市,也成為各類產業的焦點。如何促使各產業創新發展並適應新興環境,營造差異化及特殊化,達到城市生產優勢及刺激消費的目的,帶動城市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是臺北市實現城市永續經營的目標與挑戰。

二、 城市現況成熟度分析

繼「城市現況評估構面」概觀後,本「三創」推動框架參考英國標準協會(BSI)PD 8100:2014之「智慧城市能力評估/差距分析診斷工具」,作為城市成熟度現況評估之方法之一。

城市的規劃必須因地制宜和因時而變,科學工具可提供城市治理過程快速檢視與概覽,並作為實施智慧城市策略的構建參考。「智慧城市能力評估/差距分析診斷工具」定義了七大關鍵基礎項目,包括(1)領導環境、(2)主要顧客/利害關係人、(3)服務實現、(4)服務交付、(5)數位資產管理、(6)有形資產管理、(7)績效管理(表OO,智慧城市能力評估/差距分析診斷工具項目),各主題與總體特徵分有五個不同級別的成熟度(圖11,BSI「智慧城市能力評估/差距分析診斷工具」分析概覽),逐步分析城市的優點、缺點、需要重點關注哪些城市生活領域,以確定城市治理及推動智慧城市的需求差距,重新檢視城市服務和市民權利方面的使用情況,協助城市治理者快速地評估,其城市是否可充分發展智慧城市計畫以及城市轉型所需之資源。

PD 8100:2014「智慧城市能力評估/差距分析診斷工具」乃依照PAS 181:2014指南所開發;故,該診斷工具與PAS 181:2014中所描述的智慧城市框架不但密切相關,並存在明顯的交叉引用,完整涵蓋成功的智慧城市的實踐標準,且各個項目定有不同能力級別的要求,使城市治理者對城市現況的重點領域可達到快速識別,有效性的衡量和監控城市現況,提供城市發展一個重點式的評估參考。

三、 發展潛力之評估

不論是城市治理或推動智慧城市計畫,都需掌握與釐清城市的發展潛力與優勢,方能精確探討後續的發展方向與願景制定;在資策會《智慧城市導入參考手冊》評量指標中,除了將智慧城市分類定義外,亦依導入階段設定不同的參考指標,與本「三創」推動框架之方法論呼應運用,提供城市管理選擇適切的參考。

在此階段參考之指標項目「基礎建設與發展潛力」,分別為涵蓋城市基本軟硬體設施與市民資訊行為能力的「4-3基礎建設力參考指標」以及各城市共通性發展議題的「4-4分類發展潛力參考指標」等項目。說明如下:

(一)A項目:基礎建設力參考指標

A1、上網人口比率 A2、行動寬頻上網普及率 A3、家戶電腦擁有率 A4、居民資訊產品消費支出比例

(二)B項目:分類發展潛力參考指標

資策會《智慧城市導入參考手冊》將智慧城市分為八大特色型城市,(1)智慧觀光、(2)智慧交通、(3)智慧幸福生活、(4)智慧政府治理、(5)智慧教育、(6)智慧醫療衛生、(7)智慧永續環境、(8)智慧產業等;並加以擬定各類型智慧城市的參考項目,簡列如下各表「發展潛力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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