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第一項 媒合機制之模式精進

承前述之城市形象精神要素,本規劃小組更參閱國內相關之產業案例與計畫成果,透由中央政府已在推動之相關計畫,精進臺北市之產業媒合的機制模式;以下為104年度,經濟部於「4G智慧寬頻城市推動計畫」中,所擬定與「智慧城市」產業鏈相關的四個階段之推動策略:

一、 籌組產業策略聯盟,建立深度合作關係 依經濟部之推動策略,亦可促成各城市的產業全面投入「智慧城市」之領域,包括:應用服務商、技術開發商、設備製造商、應用軟體商、系統整合商、場域業者、法人單位與專家學者等,組成協作團隊,共同合作開發整體之解決方案,從市場、策略、設計與技術專業等層面,建立策略聯盟之合作議題與深度的合作關係。

二、 運用政府政策性工具,吸引廠商投入資源研發 結合經濟部「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政策性工具,使用商業化應用的服務驗證(PoS) 與商業驗證(PoB)作法,經評估其商業化程度及是否符合現行智慧城市發展需求後,亦可作為建構智慧城市之解決方案應用來源;產業可將其計畫成果透過臺北市政府之「開放媒合平台」,延伸進行創新應用、示範場域、軟硬整合等解決方案的媒合,讓創意有機會發展成為有商業價值的產品或服務。

三、 促成跨業跨領域合作,協助實證場域導入 透過資通訊科技與感測技術項目,例如:物聯網、雲端運算、移動互聯網、智慧型終端等,結合經濟部計畫中即將商轉的4G行動寬頻網路,內嵌到城市中各種物件與服務中,並藉由「雲」、「管」、「端」體系的設計,以新創的商業服務模式,與具代表性的場域單位(例如:購物中心)進行實證合作,可作為「智慧城市」解決方案之應用典範參考,進而發展跨業與跨領域合作,建立城市產業鏈(Ecosystem),實現臺北市成為智慧城市多元應用之領先者。

四、 促成服務典範轉移,擴大成果複製與輸出 彙整「智慧城市」相關計畫之場域試煉後的成果,也可協助產業鏈延展不同類型之應用服務,做為城市需求之應用項目的參考。同時,產業也可將成果複製與輸出,以城市既有的使用者族群特性為核心,衍生新的商業機會與經濟潛力;而產業鏈亦可針對跨區域性的應用服務,扮演協助政府部門間的協調角色,共同研擬成果複製與擴散智慧應用,由城市商機進而佈局國際輸出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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