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應用規劃機制

臺北市政府為解決城市治理者必須尋求適合自身城市具體服務方向和發展願景,展開不同的策略計畫,依「三創」推動框架訂定出「開放媒合平台」的解決方案,做為城市治理「應用規劃」之機制之一。

一、 初期機制模式 延續前一階段「蒐集需求」之機制流程;由「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PMO)之專責單位,利用「開放媒合平台」發展主動蒐集市民需求的執行模式,深入了解市民需求及問題。 「應用規劃」RCA(Root Cause Analysis)是市民需求分析的重要機制;未來將由「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PMO)扮演著溝通橋樑的角色,除了協助市民釐清需求外,同時也讓市民清楚了解需求處置的進度,甚至是與產業媒合的解決方案。

二、 初期作業方式 「應用規劃」RCA(Root Cause Analysis)機制將包括下列作業: (1)、需求分類: 初期的規畫暫先區分為二類;分別「非資通訊科技可解決的問題」、「資通訊科技可解決之問題」。 (2)、需求判斷: 判斷真正的需求及需求的正確性;包括,其解決方案是否符合發展智慧城市的目標。 (3)、需求分析: 分析已有的需求,是否有不一致、不完整或矛盾等狀況。 (4)、需求溝通: 經由相互溝通達到需求確認的目的。

三、 需求狀況處理 (1)、當市民提出之需求項目被駁回時,將會視需求項目與需求內容再度重建回「開放媒合平台」;其需求項目即會由本階段之「應用規劃」RCA(Root Cause Analysis)機制檢核後,再接續下一階段「產業媒合」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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